本文作者:访客

离婚时若一方经济困难没地住,可继续在原有房子里住,这招祭出后会有三个效果

访客 2024-04-10 20:47:42 3321 抢沙发
离婚时若一方经济困难没地住,可继续在原有房子里住,这招祭出后会有三个效果摘要: 从另外一个角度做一些解析。我们国家的法律制度或政策,有个重要功能是,维持社会稳定。以前讲稳定压倒一切,后来由于这句话在实践中带来了一些负面感官,不再讲了。但是,...

从另外一个角度做一些解析。

我们国家的法律制度或政策,有个重要功能是,维持社会稳定。以前讲稳定压倒一切,后来由于这句话在实践中带来了一些负面感官,不再讲了。但是,维持社会稳定,应该是很多法律制度或政策的内在追求目标。中国在经历了20多年的城镇化运动后,大量的农民进了城。

在此之前,中国的城镇人口非常少。很久以前有个说法,叫10亿人口、8亿农民。也就是说,城镇人口不会超过20%。但是到了第七次人口普查时,城镇人口比例已经达到64%。相反,农村人口比例只有36%。

由于城镇化运动带来了对土地需求的极度旺盛,导致在过去的20多年间,房价一路上涨。虽然很多农民进了城,但是他们靠自己的能力,几乎买不起房子。男女双方结婚后,掏空六个钱包,才能勉强凑一个首付,买一套房子。

而现在可能存在的一个问题是,当年掏空六个钱包,勉强凑够首付,买了一套房子的男女,离婚了。由于房子只有一个,离婚后没法把房子拆了,所以必然会导致其中一方没地方住。

大家可以到百度中,搜一下各大城市的离婚率。很多城市的离婚率,非常高。我查到的数据是,北京这边达到惊人的39%,上海是38%,再往下比如大连是31%,杭州是29%等。

也就是说,很多人当年掏空六个钱包,勉强买了一套房子后,现在可能已经离婚了。而在离婚后,其中一方没地方住。这些人离开农村后,肯定不愿再回到农村。但是在城里的话,又没地方住。

这可能会造成一些潜在的社会问题。

我猜测,最高法院手头应该有大量的统计数据,能够相对准确的判断出,目前在城市里有多少这样的人。在古代,这些人被称为“流民”。在现代,这些人被称为“流浪汉”。如果这些人持续增加,会逐渐破坏大城市的人文生态环境,进而影响城市的稳定。

所以,干脆准备直接祭出大招,即在离婚时,如果一方经济困难没地方住,可以继续在原有房子里住。这个大招祭出后,大约会有以下三个效果:

1、有房或者有一定资产的人,便不愿再跟没钱的人结婚,这会阻止农村人员继续进城。大家有空的时候,可以到农村看一下,农村或偏远郊区几乎没有年轻女性,她们不愿再待在农村,几乎都进城了。她们希望在城里找到自己的“白马王子”,继而落户在城里,摆脱原有的农村生活。但在这个大招祭出后,她们的希望将无限接近于破灭。因为基本不会再有城市有房男性,愿意去娶她们。她们不可能通过婚姻的方式,改变自己的命运,进而逃离农村,落户到城市。

2、这些农村女性在落户城市无望后,只能回归农村,改变农村女性稀疏的现状,并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结婚率和生育率。中国的很多乡村,非常传统。只要肉身在农村,抗不了多久,她们便会被世俗的压力,推着结婚,并生孩子。现在没有计划生育,而农村的养育成本又比较低,她们会在某种程度上,为中国生育率的提升,作出一定贡献。

3、在前边两个基础上,也能立马起到减少城镇潜在“流浪汉”数量的效果。从官方的决策视角出发,你觉得是稳定重要,还是有一定资产群体的利益重要?我觉得当然是前者。除了农村女性之外,还有一些在城市找不到工作的女性,也得回老家去。以前这些女性窝在城市里,期待找到一个有房的男性结婚,改变自己的命运。

但在这个大招祭出后,她们的期待也会逐渐破灭。认清现实后,只能回老家。在她们回老家后,城市的就业率数据会逐渐没有那么难看,而她们也会在回到老家后,逐渐贡献结婚率和生育率。对于城市中的存量用户来讲,如果是二代城市移民,则不用担心住房问题,因为父母肯定有住房,不会让子女流落街头。

他们之间,愿意结婚的,则门当户对结个婚。而对于不愿结婚的,还有同居规定去约束他们。

对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,每隔几年便会来一次。如果到时候情况发生了变化,再修订调整便是了。

大家看看我分析的有没有道理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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